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遗保护水平持续提升,利用途径不断拓展,全社会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进入系统性保护新阶段。
非遗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更加健全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并不断完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全国31个省(区、市)出台非遗保护条例,一些市、县出台地方性法规,非遗保护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非遗保护名录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目前,认定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批1557项;认定各级代表性传承人9万多人,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批3068名。全国设立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4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居世界第一,为世界文化多样性贡献了“中国色彩”。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国家非遗保护资金105.12亿元,安排18.45亿元用于实施国家级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持续深化
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对2021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记录。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举办各类研培班1200余期,培训超过4万人次,加上各地延伸培训,总覆盖人数超10万人次。积极推动非遗学科专业建设,11所高校设立非遗本科专业,12所院校试点非遗方向人才培养工作。
非遗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能力明显提高
各地积极建设非遗工坊2500余家,覆盖450余个脱贫县和8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举办“非遗购物节”,打通从生产到销售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活动覆盖334个脱贫县的1480余家非遗店铺,销售额超16亿元。成立黄河流域、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协同机制,黄河流域、大运河文化带非遗保护工作得到了系统性推动。
非遗保护社会氛围日渐浓厚
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开展全国范围内非遗展示活动,定期举办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原生民歌节、全国非遗曲艺周。另外,云游非遗·影像展、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茶和天下共享非遗”等活动已形成品牌,各地区域性、专题性活动持续开展,参与体验非遗、感知传统文化魅力成为新的生活时尚。
当前,需要把非遗的系统性保护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背景中去考量,着眼非遗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新挑战,对非遗保护的各个领域进行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和整体性重构,进而构建起非遗保护新格局。
扎实做好非遗的系统性保护,夯实非遗保护工作基础
做好新时代非遗保护工作,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做好抢救性、整体性、生产性、生活性保护。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制度,加强非遗保护管理工作平台建设,提高项目保护与管理水平。扎实做好传承人培养工作,建立体系完备、梯次合理的非遗传承人队伍,确保一代代接下来、传下去。完善非遗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名录体系、理论研究体系、人才培养体系、传播推广体系、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数字化保护体系和工作队伍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以非遗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构建非遗保护工作大格局,形成非遗系统性保护合力
我国非遗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文化事业,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继续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从建章立制、制定规划、设立机构、提供经费、组织协调、表彰奖励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非遗保护中心、非遗馆的作用和力量,全面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注重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优势,把支持非遗保护工作的社会力量纳入非遗保护工作体系、推动建立工作机制,使其成为非遗保护工作的坚实力量;充分发挥承担研培任务的院校作用,推动非遗保护人才培养,提升非遗传承人技能水平;建设专家咨询机制,加强非遗学科和专业建设,夯实非遗理论研究基础,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重要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支持媒体广泛开展传播宣传活动,构建矩阵化的非遗传播体系,把官方媒体和新媒体有机利用起来,不断提升非遗社会影响力、美誉度。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
应深入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认定新一批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探索创建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示范区,推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中药炮制及其他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的广泛应用。持续推进非遗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各地依托非遗资源建设非遗工坊、开展技能培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动与国家重大战略对接,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中的非遗保护传承,继续做好黄河、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加强专题研究,举办品牌活动,充分发挥非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着眼文旅融合,深入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
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是顺应文旅融合趋势、促进互利共赢的务实举措,应进一步拓展融合范围,推动更多非遗项目有机融入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红色旅游景区景点等。进一步挖掘融合深度,遴选保护传承效果好、市场前景广阔、群众广泛认可且适宜发展旅游的非遗代表性项目,自下而上建立推荐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为非遗传承人群和旅游经营主体加强联络对接、合作优质项目做好服务。进一步强化融合保障,加强工作统筹,处理好非遗保护与资源开发、市场管理、产业发展等的关系,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争取多方支持,用好各类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强化人才支撑,建设一支懂融合、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提升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质量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