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认定“非遗传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一、非遗项目申报
1、申报程序
根据非遗项目逐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申报原则,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和制作申报书以及辅助材料(包括照片和音像视频等资料)→有关部门推荐审核→文旅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颁发文件和牌子)
2、申报材料
①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填写制作申报书;
②辅助材料:有助于说明申请项目的其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③拍摄制作反映项目状况、项目特征等视频和照片;
④按照材料顺序,制作申报文本,上交当地非遗保护中心,然后跟踪服务。
二、非遗传承人申报
1、申报程序
根据非遗传承人逐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申报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和制作申报表以及辅助材料(包括照片和音像视频等资料)→有关部门推荐审核→文旅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进行公示→由文旅部门批准公布(颁发文件和证书)
2、申报材料
①填写非遗传承人申报表;
②辅助材料:有助于说明申请人的其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③拍摄制作反映传承人技艺特点、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等视频和照片;
④按照材料顺序,制作申报文本,上交当地非遗保护中心,然后跟踪服务。
三、非遗传承人口述史记录工作
非遗传承人口述史记录是非遗保护工作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口述史记录是以传承人口述的形式,通过数字化多媒体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拍摄记录传承人自身掌握的技艺水平、技艺特点、传承情况、主要作用、存在问题以及努力方向等事项,为后人传承,研究,利用非遗留下全面、真实、系统的宝贵资料,能够更好促进非遗保护事业的发展。
具体做法:
1、前期准备:阅读文本,查找资料,实地调研,制定方案;
2、组织实施:确定采访对象,拟定访谈提纲,登门进行采访;
3、汇总审核:汇总保存,剪辑口述片,整理编辑口述史文稿,剪辑制作综述片、实践片、教学片、宣传片等;
4、考核验收:邀请领导专家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