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规定是明确的规定的,我们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需要予以保护。根据联 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
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二、国务院4级非遗保护体系是什么?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制定“国家 省 市 县”共4级保护体系
国家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省级: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安徽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3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市级: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徐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天津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菏泽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334个市级非遗名录
县级:高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昆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衡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2853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当下的社会,我们国家是非常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因为这是属于我们国家非常宝贵的一项财富,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因为时代在不断的变化,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也是越来越大的,因此我们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予以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