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琼府〔2023〕4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确定的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1项)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8项),现予公布。
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3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传承工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海南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传播力,增强海南文化软实力,更好凝聚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奋进力量。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海南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21项)
二、传统音乐(2项)
三、传统舞蹈(1项)
四、传统戏剧(1项)
五、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项)
六、传统美术(1项)
七、传统技艺(5项)
八、传统医药(3项)
九、民俗(5项)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共计18项)
二、传统舞蹈(1项)
三、传统戏剧(1项)
四、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项)
五、传统美术(1项)
六、传统技艺(8项)
七、民俗(2项)